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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海关总署积极推进哈萨克斯坦亚麻籽准入工作

9月24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公布进口哈萨克斯坦亚麻籽检验检疫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公告要求的哈萨克斯坦亚麻籽可以进口。

  亚麻籽富含人体所必须的氨基酸以及α-亚麻酸,越来越受到国内消费者青睐。近年来,我国对亚麻籽油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为在保证安全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亚麻籽进口,满足国内需求,应哈萨克斯坦方面申请,海关总署根据我国植物检疫、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哈萨克斯坦亚麻籽开展风险评估,制定进口检验检疫要求。2019年9月,中哈双方就检验检疫要求达成一致,正式签署《中哈关于哈萨克斯坦亚麻籽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哈萨克斯坦亚麻籽获准进口,将进一步满足我国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饮食需求,丰富我国居民的“餐桌”。海关总署提醒相关企业,切实落实进口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进口产品符合我国安全要求,促进贸易顺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