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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参、西洋参等9种物质新增纳入食药物质目录

营养健康产业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在于消费需求的规模与刚性与日俱增,挑战不仅来自于企业科技创新的决心与能力,更在于政府因势利导的意愿与措施。


食药物质(也称药食同源物质)因兼顾“食”与药的双重特性,已成为大众普遍关注的热点。


2023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及试点生产经营,现将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简称食药物质),食药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2021 年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中首次明确了管理规范,并对食药物质的安全性评价程序和资料作出要求,强调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向国家卫健委提出修订或增补食药物质目录的建议,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并在确保食品安全和维护公众身体健康的前提下,适时更新目录。


本次新增的9种食药物质,是新规出台后的首次更新。 


Tips: 关于食药物质目录


2002年《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第51号文件,公布了87种物质目录。


2019年11月《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第8号文件新增了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6种,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


2019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党参等9种试点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名单》,对党参、肉苁蓉等9种物质开展生产经营试点工作。


注:2014 年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的名称修改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发布了关于人参、山银花等14 种物质的征求意见稿,但最终未正式发布。


党参等9种物质作为食药物质,建议按照传统方式适量食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传统方法通常指对原材料进行粉碎、切片、压榨、炒制、水煮、酒泡等。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


此次食药物质目录的扩大,延伸了产业链条,壮大了产业规模,激活了市场潜力,促进了特色产业多渠道发展,将各地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