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20-38857183

行业资讯

【重磅】6月1日起实施固体饮料标签新规!

过去几年,固体饮料冒充特殊食品的情形在市场上时有发生。除了标签设计上模糊了产品属性之外,各种五花八门的功能性宣传也误导了非常多的消费者。为了帮助消费者更好的辨别这一类产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了一系列的固体饮料等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并专为固体饮料出台了标签新规,即《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该公告即将于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固体饮料.jpg


快来看看6月1日以后固体饮料将有哪些变化吧。


一、固体饮料的产品名称,不得与已经批准发布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


这里说的特殊食品,主要指的是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婴配食品等,如果已经存在了经过批准发布的特殊食品的名称,那么我们在对固体饮料命名的时候就不能和这些名称相同。


如何确定有没有跟特殊食品名称重名了,可以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特殊食品信息平台上去查询。


二、固体饮料”这四个字必须清晰醒目,且不能小于同一版面的其他文字。


在固体饮料的标签上,必须把“固体饮料”这四个字标注出来,而且要清晰醒目,同时,字号不能小于同一展示版面的其他文字,包括不能小于同一展示版面的商标或者图案中的文字。


三、固体饮料需要标注“本产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作为警示信息,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警示信息文字应当使用黑体字印刷,并与警示信息区域背景有明显色差。


公告中对于警示信息的文字字号没有明确要求,建议可以参考一下保健食品警示用语的要求。


划重点:不是所有的固体饮料都需要标注警示信息!


必须要标注警示信息的固体饮料类别有,蛋白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特殊用途固体饮料、风味固体饮料,以及添加可食用菌种的固体饮料,而且是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才需要标注。


四、不得强调适合特殊人群或者具有特定功能。


固体饮料的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进行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于未成年人、老人、孕产妇、病人等特定人群。也不得使用生产工艺、原料名称等方式,去明示或者暗示这个产品具有预防或者治疗疾病功能,或者具有保健功能。



公告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此前生产的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如果之前包材还没有使用完,又不想浪费,各位老板们可以抓紧时间把包材合理的消耗掉哟~


固体饮料标签的新要求马上就要实施了,各位准备好了么?